2022桂林市清明节及三月三期间野外禁止用火通告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壮族三月三日”及清明节期间的声明
瑶山、龙泉林区禁止野外用火的通知
为有效预防瑶山、龙泉林区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禁止在瑶山、龙泉林区野外用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2年4月1日至4月10日为“壮族三月三”及清明节期间,瑶山、龙泉林区森林防火戒严期。
二。瑶山、龙泉林区包括:七星区新建朝向洋村委会;采渠区大河乡尧山村委会、潘家村委会、上杨家村委会、新民村委会、李群村委会、四联村委会、桂林林业研究所;灵川县田玲镇东田村委会Xi庵村、上杨家村、下杨家村;里水村委会尧山田村、贝利村、上里村、李霞村、花江村;灵川镇王家村社山村、梅田村、三百元村、茅坪村;临桂区临桂镇二塘村委会南村、岭脚地村;象山区二塘乡万福村委会黄村、唐家湾村、上沙河村、下沙河村;秀峰区甲山街道办事处官桥村委会龙泉村、李嘉存村、夏佳村。
三。戒严期间,瑶山、龙泉林区禁止一切户外用火。违反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依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桂林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