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佩戴口罩的通知(2022年第1号)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范围内呈多发、广发、频发态势。规范佩戴口罩以减少新冠肺炎感染极其重要。据专家研究,如果新冠肺炎感染者不戴口罩而健康接触者戴,感染率为70%。如果新冠肺炎感染者戴口罩,健康接触者不戴口罩,感染率为5%。如果两个人都戴口罩,感染率为1.5%。为进一步科学准确地指导公众做好自我防护,根据《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佩戴口罩指南》等文件,现就规范佩戴口罩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下列人员和场合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
1.到医疗机构就医、就诊、陪护人员,或者其他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人员。
2.水产品、冷冻食品、农副产品的仓库、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场所的工作人员,运输、采购上述产品的司机、乘客、采购人员等。
3.除了主席台和大型会议的发言人以及全体会议的发言人之外,所有与会者都必须佩戴口罩。
4.在养老院、疗养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狱等机构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以及进入这些机构的流动人口。
5.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等场所的工作人员,飞机、火车、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网络租车、水上巴士等交通工具的司机和乘客。
6.商场、超市、酒店、宾馆、农贸市场等公共服务场所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进入上述场所的人。
7.银行、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各类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及其他进入上述场所的人员。
8.药店、理发店、美容院、影剧院、游艺厅、网吧、体育场馆(体育除外)、KTV等封闭场所的劳动者。以及其他进入上述场所的人。
9.进入学校的移民和校园内的保安、保洁员、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
10.快递、外卖、家政服务、餐饮服务等人员。
11.其他处于通风不良(如厢式电梯、公共厕所)或人员密集场所(如检票口、旅游景点出入口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以及根据行业管理标准要求必须佩戴口罩的人员。
二。建议佩戴口罩的情况
1.年老体弱者和慢性病患者外出时。
2.在室外、公园、夜市等公共场所难以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社交距离时。
3.在空之间一个封闭的室内公共场所虽然没有人聚集。
三。可以不戴口罩的情况
1.呆在家里。
2.在户外、公园、夜市,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社交距离。
3.在相对固定的工作场所从事非对外服务工作的人员。
四。其他情况
1.严重心肺疾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佩戴口罩。
2.一般3岁及以下的婴儿不戴口罩。
五、如何正确佩戴口罩
1.呼吸防护装备包括口罩和面罩。戴手套前后都要洗手。
2.戴口罩要注意前后上下。口罩要遮住口鼻,调整鼻夹使之贴合脸型。
3.佩戴时避免用手接触口罩的内外,取下两端的线绳即可取下口罩。
4.戴多个口罩并不能有效增加防护效果,反而增加了呼吸阻力,还可能破坏密封性。
5.没有证据证明口罩清洗消毒等各种措施的有效性。
6.一次性医用口罩和外科口罩为限量使用,累计使用不得超过8小时。暴露的专业人员应使用口罩不超过4小时,且不得重复使用。
六。规范废弃口罩的处理
1.所有住宅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商业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应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确保及时清除和消毒。
2.建议市民朋友在废弃口罩上喷洒75%酒精或用84消毒液消毒,然后简单破碎(撕或剪),放入废弃口罩专用的收集容器中。不要与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