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新城政策

天下任我行2022-09-14  15

上海嘉定新城发展公司企业房租减免细则详览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服务业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发改委等部门发[2022]271号)、《上海市关于全力抗击疫情、帮助企业促进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企业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 并落实本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主体

上海嘉定新城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全资控股公司。

二。适用房屋

落实主体自有经营财产和房屋使用权。经营性房地产是指不以居住为目的,用于经营活动,能够产生现金流并给投资者带来收益的房地产,如商铺、酒店、购物中心等。房屋使用权是指本市有关国有企业通过建立公房租赁关系,执行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管理的公有非住宅房屋。

三。适用对象

救助对象为最终签约承租主体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最终承租人)。

1。小微企业的认定

小微企业参照《大中小微企业统计分类办法(2017)》和《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分类标准〉的规定:通知》(银发〔2015〕309号)被认定为分类标准。大中型企业集团、下属子公司和最终租赁的国有企业不在本次免租政策范围内。

2。个体工商户的认定

《个体工商户条例(2016年修订版)》(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条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按照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

四。租金减免期限

实施主体2022年免除最终承租人部分租金,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档一般免三个月房租。所有区域最终承租人2022年免3个月租金。最终,2022年承租人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按照租赁期限按比例享受免租。

第二,增加免租3个月。在租赁期限内,2022年被列为疫情高发区所在街镇行政区域内的最终承租人,或房屋被有关部门按防疫要求停建、关闭或征用的最终承租人,以及发生年度经营亏损的最终承租人。上述任一证明材料出具后,2022年再免3个月租金,全年租金合计可免6个月。最终,2022年承租人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按照租赁期限按比例享受免租。符合第二次免租条件的最终承租人,增加免租金额不超过3个月。

同一街道存在多个高风险区域,且房屋多次被停建、关闭或征用的,已经享受二次救助的住户不再重复享受。在高风险区域爆发前,以及房屋被查封、歇业或被征用前,到期未续租的承租人,不享受二级减免追溯。

五、救济方式

租金减免通过直接免除、扣除或返还后续租金的方式实施。对于有转租行为的房屋,转租人不享受此租金减免政策,最终承租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此租金减免政策。其中,转租人是国有企业的,应当在各自实缴租金的限度内,与产权人分享减租后的租金;转租方为非国有企业的,应当配合国有企业产权方和转租方对最终承租人实施全部租金减免。

六。申请和接受

申请人可向与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单位咨询减免租金的手续,并按要求提交减免租金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申请人获得的租金减免金额以审批后的书面通知为准。

(二)所需材料

1、住房租金核减申请表;

2.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显示承租人信息的小微企业名录网站全屏截图打印;

6.小微企业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1年12月社保缴纳凭证等。);

7.分账人与最终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协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验收材料请联系相关主体单位咨询);

8.疫情高风险地区的证明材料、停业、关闭、征用通知等。有关部门的意见,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

注:1。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和法人章;2.具体验收材料请联系相关关联企业咨询。

(三)接受的方式

受理方式分为现场受理、网上受理和信函受理。

(四)接受时间

减租申请截止日期(第一档)为2022年5月31日;申请减租(第二档)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五)其他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材料,并对信息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经出租人认可后,出租人将书面反馈审核意见,承租人获得的租金核减金额最终以出租人书面通知为准。

七。咨询和监督

咨询单位:上海嘉定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晶晶

联系方式:39517360

特此公告。

上海嘉定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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