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隔离酒店坍塌事件判刑,泉州隔离酒店坍塌致死人被困直播

聚客2022-05-27  50

泉州隔离酒店坍塌29死 20人获刑 老板被判20年

2021年10月17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所辖丰泽、安溪、南安、德化等4个基层人民法院,对参与泉州“3·7”鑫佳酒店坍塌事故的杨金强等13名被告人,以重大责任事故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行贿罪、七项职务。

救援现场,孙红摄

2020年3月7日,位于泉州市鲤城区长泰街道上村社区南环路1688号的新嘉酒店楼房倒塌。倒塌建筑为泉州新兴机电工贸有限公司综合楼,因长期违章建设、改建、加固而倒塌,造成29人死亡,50人不同程度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794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新兴机电工贸有限公司、新嘉酒店实际控制人杨金强违反国家有关城乡规划、建设和安全生产的规定,为谋取不当经济利益,聘用无资质人员,违规新建、改建钢结构,骗取行政许可,长期不落实安全责任,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杨金强等人将新嘉酒店大楼由原来的四层违章加隔层改为七层,达到极限承载力,处于倒塌临界状态。此外,事发前,底部支撑钢柱违规加固焊接导致钢柱失稳,导致建筑物整体倒塌。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后,新嘉酒店相关责任人和承包人未能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及时采取紧急疏散措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杨金强,新佳酒店的责任人和承包人应对事故后果承担刑事责任。杨金强还伙同他人伪造国家机关文件,骗取消防备案和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使新佳宾馆建筑违法建设隐患长期存在,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杨金强单独或者伙同他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导致新佳酒店楼房违法建设经营行为长期存在,其也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救援现场,孙红摄

此外,认定负责检验的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建筑可靠性鉴定与抗震研究所相关工作人员,在对新嘉酒店建筑质量进行检验时,明知存在安全隐患仍违反技术标准要求,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李全胜等二人,在无相应资质的情况下,明知杨金强未取得相关规划建设手续,为新嘉酒店的建筑施工、夹层隔间、消防备案绘制施工图纸,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原副局长张、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应急通信与车辆服务站原站长刘德立、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治安大队一中队原教导员吴等7名公职人员先后犯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收受贿赂、徇私枉法、伪造国家机关文件等罪行。

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危害结果及认罪悔罪情况,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杨金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伪造国家机关文件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20万元。其余12名同案被告人分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部分并处罚金。张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以受贿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数罪并罚,判处刘德立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2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吴有期徒刑六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其余4名公职人员分别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处4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些NPC代表、CPPCC成员和一些被告的亲属出席了该案的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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