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空全市试行预警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空法》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空警报设施管理的通告(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74号)》,定于2022年5月3日上午10时在全市范围内试鸣防空警报,纪念“济南大屠杀”。
报警信号规定如下:
预报警: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
空攻击警报:响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届时,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不忘国耻,居安思危,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