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理
01属地管理
按照省市统筹、县级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幼儿园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由区教育局组织指导以镇(街道)为服务范围的幼儿园招生工作,各幼儿园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有序开展适龄儿童入学工作。
02公开和公平
幼儿园应当坚持依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招生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规范招生工作流程。
03适龄优先级
幼儿园适龄儿童一般为3至6周岁,优先满足幼儿园服务范围内的户籍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幼儿园小班秋季集中招生对象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就在附近
根据区域招生实际情况,科学统筹,合理安排,确保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如果平时有空缺,可以随时补上。
05免费入场
各类幼儿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进行考试、调查、测试等。不得以任何形式招收幼儿园儿童,不得拒绝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入学。
二。工作实施
01包容性幼儿园入学人数
区教育局全面摸清适龄儿童数量和现有幼儿园资源情况,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办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02私立幼儿园招生
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除外)实行自主招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民办园要在区教育局指导下制定秋季招生简章,并于5月7日前将招生简章报区教育局备案。7月19日前,将招生结果上报区教育局。
03多子女家庭的便利措施
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班招生时,家长可自愿选择双胞胎(多胞胎)绑定入读同一所幼儿园。多子女家庭在参加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班招生时,家长可自愿选择其他未达到入园年龄的幼儿与当年入园的幼儿在同一幼儿园报名。没进幼儿园的孩子和当年进幼儿园的孩子,至少要在同一个幼儿园上一年。参加电脑随机入学的多子女家庭只能共用一个报名序号。如果摇号,就全部录取。如果没有摇号,则不予录取,多子女家庭的绑定子女在达到入学年龄要求时,不能选择入读同一性质的幼儿园。
04特殊照顾群体儿童入园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民警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队员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成渝工匠”子女等优抚对象,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惠政策。
05其他
区教育局将按规定做好西藏干部职工子女、成都及港澳台和国外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因疫情不能按时交房的购房者子女入园,执行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关于妥善做好因疫情不能按时交房的购房者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20〕35号)。
三。工作要求
01加强招生录取管理
幼儿园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上报区教育局的招生规模和班额,制定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工作方案和补充招生计划,科学组织实施,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公开、稳定、有序进行。
02优化便捷的入学服务
幼儿园要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意识,通过官网、关伟等渠道宣传招生政策,做好政策解读、咨询接待工作,主动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基本情况、性质、服务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收费标准等。在现场资格审查和入园新生注册时,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严格的招生纪律
幼儿园要规范招生行为,严明招生纪律,严格控制班级规模,严格按照政府规定收费。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加强幼儿园招生监管,严厉查处违规宣传、违规招生、违规收费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招生秩序。
04推进招生录取信息化
2022年起,温江区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纳入全市招生体系统一管理。幼儿园应当加强幼儿学籍登记管理,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完成新入园幼儿和转入幼儿园幼儿的登记。
05新建幼儿园同步招生
由于客观因素,新建幼儿园可能会延迟开园。具体开班时间由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通知。请家长酌情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