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一、所需材料
1.纳税人申请减免税审批表;
2.减免税申请报告;
3.房地产权属资料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其他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
4.证明纳税人符合减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补充相关证明材料
1.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或者到期债务,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纳税人,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以及闲置财产、土地等事项的证明材料;
2.因歇业、改制等原因进入清算程序的纳税人。,应提供相关董事会决议、章程、清算程序、土地闲置和未利用情况等证明材料;
3.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应当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灾害损失报告或者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灾害损失证明或者保险公司理赔证明,以及反映纳税人申请年度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数据的证明材料
4.实行政府定价、承担公益性职能的纳税人,应当提供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经认定的非营利组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经有关部门认定;
6.认定符合上海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是指专兼新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双百企业、上海市设计创新中心(企业)、上海市设计领军示范企业等。具体名单由市经济信息化委确定,每年提供给市财税部门。
注:上述中小企业范围因上海产业发展重点变化需要调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范围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