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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了天津市2022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2022年,全市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4710公顷,比2021年增长18%。其中,居住用地760公顷,商业用地150公顷,工业用地1100公顷,基础设施和公益用地2700公顷。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计划供应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2700公顷,占总供应量的58%,供应量同比增长42%。
天津市2022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公告原文:↓↓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我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合理配置有限的土地资源,充分发挥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和天津市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 近年来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运行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稳步推进,有序供应土地
在确保土地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条件下,结合土地市场需求和土地去库存,统筹存量和增量,加快盘活存量土地资产,严控增量过快,适量安排经营性用地供应,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
(二)坚持规划引导,聚焦双城发展。
以《天津市土地空总体规划(2021-2035)》为指导,坚决落实“津城”“滨城”发展格局决定,聚焦双城,聚焦双城核心区和主城区,通过土地资源有效配置,优化城市发展格局。
(三)坚持新发展理念,保障民生,促进发展。
围绕深化“制造立市”战略,全力保障生产性用地需求,促进我市产业链发展完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适当提前进行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增加教育、医疗、文化等资源供给,优先保障各类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用地需求。
(4)坚持一区一策,分区精准调控。
根据我市在售商品住房数量和已出让住宅用地存量,以及我市土地空规划和“十四五”人口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各区住宅用地供应,坚持“按需供地、减量提质、以质兴市”的原则。
二。计划指标的安排
2022年,全市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4710公顷。
(1)居住用地
规划住宅用地供应(含普通商品住房、租赁住房和回迁房)760公顷,占总供应量的16%。
1.600公顷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占住宅用地供应量的79%。其中,“晋城”市级土地收益面积为180公顷,占30%;“滨城”130公顷,占22%;城市周边105公顷,占17%;武清、宝坻、静海、宁河、吉州区185公顷,占31%。
2.租赁住宅用地100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量的13%。
3.60公顷住宅用地将被拆迁,占住宅用地供应量的8%。
(二)商业服务用地
供应商计划使用150公顷土地,占总供应量的3%。包括约90公顷的传统商业(写字楼和商店)和约60公顷的工业用地。其中,“晋城”市级土地收益面积35公顷,“滨城”35公顷,环城四区25公顷,武清、宝坻、静海、宁河、冀州55公顷。
(3)工业用地
计划供应工业用地1100公顷,占总供应量的23%。其中,“晋城”市级土地收益面积7公顷,“滨城”574公顷,环城四区260公顷,武清、宝坻、静海、宁河、冀州259公顷。
(四)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
计划供应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2700公顷,占总供应量的58%。其中,公共管理和服务用地930公顷,交通用地1460公顷,水域和水利设施用地220公顷,特殊用地90公顷。
此外,为保障我市“一环十一园”建设,我们对园区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做了计划外保障,做到应保尽保。
三。工作措施
一是坚持规划引导,实现从“卖地”到“卖规划”的转变。根据《天津市土地空总体规划(2021-2035)》,以双城核心区和主城区为供应重点,围绕规划配套成熟、公共设施完善、区域优势明显的地块安排土地出让,增加轨道交通沿线及车站周边土地供应,充分保障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活跃。
二是坚持多措并举,打造土地领域一流营商环境。做好政策宣传,主动服务企业,精准招商。在土地出让公告发布前15-20天,对拟出让土地进行集中招商公告,提供拟出让土地信息,供企业提前决策;根据我市新公布的城镇基准地价标准,并充分结合当前土地市场发展情况,合理确定出让价格;坚持在土地交易当天当场办理无竞争力企业保证金退还手续的措施,确保企业资金流动。
第三,坚持统筹管理,激发市场发展新要求。准确判断和落实中央和国家有关政策,牢固树立全市土地供应“一盘棋”的思想,科学分析市场实际需求和企业投资趋势,加强供给侧改革,统筹确定我市土地储备、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租赁住房等项目的土地供应来源,实现多主体供应, 多渠道保障、多策略支持,控制土地供应总量、结构、节奏和时序,实现供需平衡,促进土地市场。
gt; gt gt附件:
天津2022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