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安康发布疫情防控紧急提醒
根据省应对办驻安康督导组《关于安康地区清明假期疫情防控的意见和建议》(2022年4月2日)精神,为做好清明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现提醒如下:
一、严把疫情导入关口。
切实加强“两站一停”和高速公路堵车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所有外省返回人员的测温、查码(健康码、旅行卡)、48小时阴性核酸检测证明等防控措施,落地后,现场进行一次核酸采样,登记个人信息后放行;坚持“每车必查,每人必查”的原则,确保不漏外人。
二。严格管理重点场所。
加强重点场所(医疗机构、隔离酒店、商场超市、旅游景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出入口管理、防疫消毒、清洁通风等工作。严格落实测温、查码、戴口罩、一米线等常态化防控措施。景区、餐饮单位、室内公共场所、封闭场所等。落实限行、预约、错峰的要求,避免人员聚集。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对故意隐瞒接触史、逗留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造成新冠肺炎病毒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