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6时起滁州天长解除部分封管控区
关于解除部分地区密封控制措施的通知
(2022年第43号)
根据《安徽省新冠肺炎关注突变菌株局部疫情应急处理指南(修订版)》(皖防办〔2022〕90号)、《关于解除静态管理有序恢复天长市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等。,经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4月29日6时起,解除封闭管制区域内以下相关管制措施:
1.封锁区域列表:
1.同心路明园小区原交警大队宿舍楼北楼3单元
2.中地国际城3号楼2单元
3.东方丽都23号楼1单元9号楼1单元
4.万寿镇万中路农机维修站
二。发布控制区域列表
1.明园小区
2.中地国际城小区
3.东方丽都小区
根据皖防办[2022]90号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以解除封锁控制区和控制区:
1.最近14天该地区没有新增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2.该地区最后一次密切接触者已接触14天以上,核酸检测阴性;
3.该区域所有人员在启封前2天完成了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
封闭区、控制区、防范区未解封的市指挥部将及时发布通告。
“解封”不等于“解封”。近期,我国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始终坚持“外防投入、内防反弹”的原则,继续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一步压实“四个责任”,落实“四个早”要求。广大市民要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切实增强防疫意识,落实防疫措施,遵守防疫要求,配合防疫管理,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天长市新冠肺炎防疫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