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申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
难以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的情况:
(一)纳税人从事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的产业,以及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部门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和淘汰的产业所使用的土地。
(二)除经济适用住房以外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能享受解困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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