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东坡中学招生范围

重庆西2022-09-14  4

2022眉山市东坡区公办中小学招生政策(附招生计划表)

公立学校的录取方式

公办学校按照“免试、划片、相对就近”的原则申请和安排学位;实行幼教“两个脱钩”,即上幼儿园与上小学脱钩,适龄儿童在其户籍和居住地所在的招生服务区申请一个小学学位;小学和初中脱钩。已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当在其户籍和居住地所在的招生服务区申请初中学位。

(1)农村初中、小学在本镇原辖区内招收新生

(二)中心城市学位申请及安排

1.坚持“两一致”原则,即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致、户籍与其实际居住地一致(在中心城区且属于同一招生区域)的适龄儿童少年优先录取。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消防队人员、直接参与抗击疫情的一线医务人员、高层次人才、进藏干部职工、优秀人才证持有人等符合条件群体的子女,随祖父母居住且实际居住在招生服务区的,按照“两一致”原则申请学位。报名人数超过服务区内学校实际核定学位数的,按户籍时间和住房入住时间安排学位(房产证优先,购房合同后安排);未能在服务区内学校安排学位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2.户籍和住房不在同一划片招生服务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招生服务区的学校申请学位,也可以在住房所在地招生服务区的学校申请学位。招生学校有空以上学位的,按户籍时间顺序安排学位;然后根据房屋入住时间安排学位(房产证优先,再安排购房合同);没有空剩余学位或学位不足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3.户籍不在中心城区但长期居住在中心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上学;家庭确有特殊情况的,可持父母的正式住房手续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在所居住的招生服务区招生学校申请学位。招生学校有空以上学位的,按房屋入住时间安排学位(房产证优先,再安排购房合同);如无空剩余学位或学位不足,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学位。

4.农民工、商人子女申请学位适用于:非东坡区中心城区户籍的农民工、商人子女。在城市工作和做生意的地方是指中心城区(3个街道办事处,48个社区)。在安排农民工、商人子女入学时,要坚持“一个前提”、“两个参照”、“一个原则”。“一个前提”是学校有学位;“两指”即父母的意向和相对接近度;“一个原则”就是同等条件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区教体局根据学校学位、学生学位申请及家长(法定监护人)购买社保、购房合同、营业执照等情况统筹安排。具体顺序如下:

(1)在中心城区(眉山社保局或东坡区社保局)截至2022年5月31日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且在申请入学当月处于连续缴纳状态;(如果申请学校学位不足,需要根据购买社保的年限统筹安排。)

(2)在中心城区有购房合同并居住满3个月;

(3)具有中心城区工商营业执照(含相关纳税或免税证明)。

5.中心城区(含四门)学校统筹安排学生的顺序如下:先城区学校,后四门学校。

初审通过后,将各类报名导入“省级招生系统”进行核查。核实后,分批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申请中心城区学位需提供的材料

1.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申请学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划片范围内的户籍);

(2)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居住地一致的房产证等居住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须拥有50%及以上产权)。

(3)区教体局和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

2.申请具有户籍的学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划片范围内的户籍);

(2)区教体局和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

3.申请有住房的学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籍所在地不限);

(2)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房产证等居住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房产证(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须拥有50%及以上产权且居住3个月以上),或购房合同(居住6个月以上)。

(3)该物业的水、电、煤气表号。部分老旧小区无法提供水、电、气表号的,根据实际消费情况提供缴费凭证等材料。

(4)区教体局和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

4.随迁农民工和商人子女在申请学位时必须提供材料:

(1)申请人及其具有同一户籍的子女的户口簿原件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其他有效证件(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证明上学的少年儿童与外来务工人员的关系)。

(2)有效期内的中心城区居住证或在中心城区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①自购:提供购房合同及入住、消费三个月的水、电、气表号;②租房者:提供租房合同、房东的房产证以及入住、消费六个月的水、电、煤气表号)。

(3)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申请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外来务工人员身份证(区教体局将根据其信息与相关部门核对数据)、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社保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4)市内经商人员需提供:2022年4月30日前在中心城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附门店租赁合同、房东房产证明、门店近期营业照)、纳税或免税证明。

注:只有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区教体局才会批准报名。

①在中心城区(眉山市社保局或东坡区社保局)截至2022年5月31日已连续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且在申请入学当月处于连续缴纳状态;②在中心城区有购房合同且居住满3个月;(3)具有中心城区工商营业执照(含相关纳税或免税证明)。

(四)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按照分类安置的原则,实行“一人一案”,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上门教育等方式接受义务教育。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其服务区域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5)“一人一国籍,与他人一国籍”在“小升初”中严格执行,严格控制学生无序流动。

1.小学毕业生信息(户籍、地址等。)东坡区的变化。需要跨不同初中招生服务区申请入学的学生和法定监护人,须在统一时间内向原指定初中学校和拟报考初中学校提交本人户籍、住址等与本人入学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证明材料原件,填写眉山市同一区县招生服务区学位申请审核表。两个初中会审核并签署意见,然后上报区教体局审核确认。拟就读初中负责宣传发放录取通知书,区教体局转学籍。以下四种情况不需要提交:农村小学毕业到中心城区初中就读的学生,户籍或住房符合中心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凡是到私立学校上初中的;市区中心小学毕业生符合中心城区初中入学条件;城市小学毕业生符合中心城区初中入学条件。

2.如果学校信息(户籍,地址等。)小学毕业生跨区县变动,需在其他区县初中申请学位的,学生及法定监护人须提交户籍、地址等相关学校信息变动的证明材料原件。到小学原就读的区县教体局和初中拟报考的区县教体局,填写《眉山市小升初跨区县学位申请审批表》,两个区县教体局。拟就读初中负责宣传发放录取通知书,市、区县教体局安排学籍转移。未经市教体局批准,擅自跨区县招生的,不得办理学籍转移手续。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619952.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