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一)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四川省民办学校招生章程备案管理办法》(川教〔2015〕23号)的规定,于5月20日前将学校2022年招生简章报区教体局普教股审核备案。
(2)招生分两批,第一批为区内计划,第二批为市外计划,第一批招生达到学校招生计划数,取消第二批。
区计划(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东坡区;二是适龄儿童少年在东坡区入学;三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的房屋在东坡区)。
市外计划(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是具有眉山市户籍或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二是在梅州就业生活的子女)。
(3)两个批次的网上报名时间分别为:5月23日-25日和5月26日-27日。
(四)报名方式:家长登录“省级招生系统”进行报名。
(5)报名要求:
1.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1所民办学校报名。
2.填写的信息内容必须详细准确。
3.报名信息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并提交成功,报名时间结束前可修改已填写的信息。报名时间结束后,系统会自行关闭,家长无法修改所提供的信息。
4.双胞胎(多胞胎)报名方式(家长自主选择一种方式):
方法一:自主分配。每个学生拿到注册号,自主参加随机派位,根据自己的派位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方法二:捆绑分配。两个(以上)学生共用一个报名号,捆绑参加随机派位。本号有两个(以上)学生被录取,本号有两个(以上)学生未被录取。
5月11日-13日,双胞胎(多胞胎)家长需携带学生户口簿到区教体局普教股215室报名,选择报名方式。
(六)录取方式:
1.报名结束后,区教体局对民办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如果第一批报名人数不超过该校招生计划,则录取所有报名人员,开始第二批招生;第一批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第二批报名人数不超过第二批招生计划报名人数的,全部录取。第二批报名人数超过第二批招生计划人数的,第二批也实行电脑派位。
2.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不能再参加其他公办和民办学校的录取。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相应的录取学校报到。逾期未办理注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校学位。
3.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入学条件到其就读的公办学校报名。
4.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但未报报名处空的学位不予加分。
5.经“省级招生系统”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将通过短信发送给学生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