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将如何招生?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公办和民办学校将在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下统一招生。从今年开始,全市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将纳入“四川省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一网管理”。由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招生、统一公告和通则、统一公示和注册、统一录取和统一注册学生;所有学生均需通过“四川省招生与继续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入学注册。报考人数不超过批准计划的,直接录取所有报考人员;报名人数超过核定计划的,实行计算机随机派位。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招生宣传和预约报名,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
拆迁户和优抚对象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有什么要求?如何安排入学?
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政策,坚持“公办学校和流入地优先”的原则。随迁子女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监狱警察子女等,凡符合条件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政策。详情请关注县(区)新闻媒体、官网、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等。
可以通过考试或者其他获奖证书等方式选择学校吗?
你不能。根据国家和省文件精神,各中小学不得自行组织考试招生;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试、测评等方式选拔学生。或者任何形式的知识考试;各类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成绩、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者考试证书不得作为招生的依据或者参考。违规招收和转学的学生,不得办理注册手续。
【/s2/】学校能承诺已经提前录取学生并提前收费吗?
你不能。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所有公办和民办学校招生同步注册录取。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登记学生信息、承诺入学,不得提前收取任何费用。未按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要求进行注册和录取的信息均属无效入学。如遇上述情况,可向教育主管部门举报。电话号码是0827-5260311和5270015。
今年招生相关的学科要求是什么?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学校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撤销学校荣誉称号并限期整改,对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直至解聘,视情节轻重。其中,严重违规的民办学校,被处以调减当年或次年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甚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将严重违规的学校、校长、教师列入“黑名单”;对于违规参与中小学招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将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列入“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对不能有效防止和纠正辖区内违规招生行为的,上级教育部门视情节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通报当地政府并按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对招生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查处情况将纳入对区县政府教育责任的考核。
中小学可以跨市(州)招生吗?
不能。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就近入学全覆盖,不得跨区域违规竞争生源。各公办和民办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试、测评等任何形式跨市(州)选拔学生,切实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超计划、违规选拔、违规招收、跨市(州)调剂的学生,不得办理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