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

毒药香水2022-09-14  10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暂停营业通知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疫情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餐饮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当前包头市疫情防控形势和《新型冠状病毒城市传染性肺炎防治指挥部通知》(2022年9号、11号)要求,现就全市疫情期间餐饮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严格执行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防控指挥部9号、11号通知,严格控制聚集活动,缓红办白办。提供餐饮服务的餐馆、酒吧、咖啡厅、茶馆(厅)、歌厅、网吧、洗浴中心等休闲娱乐场所全部停业。

二、疫情期间,凡未取得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许可证或未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的,不得向用餐单位和个人提供餐食。

三、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和单位食堂配餐要严格执行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文件要求,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严格落实“一米线”防控要求,戴口罩、量体温、扫码、消毒、场所和设施消毒通风。有异地居住史的人员需在48小时内持两次核酸阴性证明,并及时向所在社区、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配合落实相关控制措施。

四、加强取送餐管理,防止人员聚集。食堂提倡打包外卖或外卖送餐,减少餐食,取餐等人员严格执行“一米线”。配送人员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送食品实行无接触配送,密封管理。

5.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凡在市外采购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三专”、“三证”、“四不”要求,所有核酸检测、消毒、灭活,按“蒙冷链”要求上报相关信息;从本市采购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应实行专区(柜)管理,登记“蒙冷链”采购信息。

六、采购食品、食品原料和食品相关产品要做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不采购供应商资质和检验检疫相关证件不齐全的产品,禁止采购和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七、供餐单位要切实履行疫情期间的社会责任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市疫情防控“四项责任”清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或执行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拒不改正的,将予以查封、关闭,并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6日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619238.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