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苍南“3·3”疫情三区管控解除并继续执行疫情防控Ⅱ级响应
苍南县关于解除“3.3”疫情和“三区”控制,继续严格忠实执行疫情防控ⅱ级响应的通知(23号)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新冠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自2022年3月17日12时起解除“3.3”疫情“三区”(灵溪镇交通路98号交通公寓、灵溪镇望和路360号整栋楼,“东至江湾河,南至虎山路,西至城中北路,北至”“东至灵宝路,南至任莹路 西至王河路,北至王河路360号旁胡同”区域,东至唐河路延长线,南至人民大道,西至苍南大道,北至建兴东路”区域)控制。
苍南“3.3”疫情发生以来,在省市县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全体市民朋友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下,达到了预期目标。但是,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异常严峻复杂。海外输入与国内多点并存频繁。“外部输入,内部防反弹”的任务十分艰巨,疫情防控丝毫不能放松。社会管控措施严格按照20号文要求落实到位。
各地要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除20号文规定需要停业、临时关闭、养老院的场所外,开放场所应严格落实“测温+扫描温州防疫码+戴口罩”、安全距离、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广大市民朋友要继续加强自我健康管理,不要聚集、不要扎堆,落实好“戴口罩、勤洗手、一份米线”等防护措施。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和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应按规范程序及时就诊,并主动告知其14天的活动轨迹和接触史。他们应该全程戴着口罩去看医生。积极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共同守护苍南。
苍南县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