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市2022年生猪生产惠民政策申报对象及条件
2022年荔浦市生猪生产惠民政策
一、政策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1〕32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荔浦市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批复》(皮字〔2022〕21号)。
二。应用程序对象
2022年荔浦地区养猪场和生猪加工流通企业。
三。应用条件
2022年全年存栏300个以上,荔浦地区每年存栏500个以上,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农业农村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必须通过畜禽生态养殖认证);(2)选址符合《畜牧法》的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要求,不能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