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局部疫情呈现点多、面广、多发的态势,疫情防控面临复杂、艰巨、反复的严峻形势。随着清明假期临近,春季返乡祭拜或旅游活动增多,人员流动性加大,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扩散风险,科学准确防控疫情,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延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如下:
一、倡导文明绿色祭扫。
清明节是悼念和缅怀祖先的重要传统节日。在此倡导文明绿色祭扫新风尚,倡导采用互联网祭扫、上门追悼会等绿色祭扫方式。确需做现场祭扫的,要严格按照“预约、错峰、限流”的原则,选择提前祭扫、错峰、代扫的方式,分时段开展祭扫活动,避开节假日高峰,尽量减少祭扫期间的人流密度,降低人流集中度,避免人群扎堆。坚持简便快捷的原则,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落实祭扫人员体温扫描、扫码等防控措施,规范佩戴口罩,加强祭扫场所清洁消毒、工作人员日常健康监测、预防接种等措施。
第二,坚持不到万不得已不出市。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非必要时坚持置身市场之外,坚决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确诊病例报告的地区;如确实需要出行,请密切关注国内近期疫情,提前了解目的地防疫政策,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出行前应主动报所在单位或社区(村组)审批备案,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应主动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学校的教师和学生,有责任严格监督本单位和学校执行旅行者管理政策。
三。严格控制外来人员。
市外(回)人员出行前,应提前了解我市疫情防控政策,自觉配合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市外,所有来往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对所有来我国的中高风险区人员和回国人员进行为期14天的集中隔离(隔离时间从离开上述区域时算起),期间进行4次核酸检测(第1、3、7、13天);
凡来到中高风险区(包括已发生疫情但未划定风险区的地区)的县(直辖市、副省级市所在市、区、旗、镇或街道)的人员,一律居家隔离14天(隔离时间从离开上述地区时算起),期间进行3次核酸检测(第1、7、13天);
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通信大数据出行卡带“*”号)在延误人员到达后现场采取核酸采样,转社区(村组)进行7天健康监测(第4、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
出现局部疫情的省份(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以外的其他城市,通信大数据出行卡无“*”)在延迟人员到达后立即延迟核酸采样,境内在他们到达后第三天再次开展核酸检测;
上海、吉林省、山东滨州、河北廊坊、福建泉州(不含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等疫情严重地区。根据省市政策,对出入疫情的工作人员进行分类严格控制。
四。加强对重点场所的控制。
全市各旅游景区、电影院、影剧院、超市、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宾馆等人员集中的封闭场所,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要严格落实“测温、查码、戴口罩、不聚集、勤消毒、限流、错峰”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和首诊责任制,所有接受诊疗的患者都要询问流行病学史。在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有中高风险地区居住史的人和发热病人应留院观察。同时,要落实医疗机构24小时核酸检测制度,确保“所有患者都会被采集和检查”。
V .积极接种新冠肺炎疫苗。
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是最经济有效的疫情防控手段,可以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死亡率。请广大市民积极接种疫苗,特别是未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的60岁以上老人和已接种第二剂疫苗六个月后的老人。请利用清明假期,尽快到就近的接种点完成接种。
六。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经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要扎堆或聚集,文明用餐,注意咳嗽礼仪。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鼻涕、喉咙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请立即戴上口罩,前往最近的发热门诊,途中不要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学校、厂矿、商场等重点单位。要继续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辖区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和应急响应,严格落实“外防投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延安办公室呼吁: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希望广大市民从我做起,共同努力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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