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县今日生猪价格


荔浦市2022年生猪生产惠民政策

2022年荔浦市生猪生产惠民政策

一、政策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1〕32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荔浦市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批复》(皮字〔2022〕21号)。

二。应用程序对象

2022年荔浦地区养猪场和生猪加工流通企业。

三。应用条件

2022年全年存栏300个以上,荔浦地区每年存栏500个以上,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农业农村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必须通过畜禽生态养殖认证);(2)选址符合《畜牧法》的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要求,不能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四。奖励和补充标准

(一)屠宰贡献奖励标准

2022年底,根据农业部直报平台和乡镇站登记备案情况,并以检疫证明确认的肉猪数量为准。根据屠宰数量,奖励前30名。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奖励金额分别为3、2、1万元。

(二)新建农场的授予标准

固定投资300多万元,新建养猪场,交付后每年出栏生猪2000头以上。计划安排每个养殖场奖励10万元。

(三)生猪生态养殖场认证

2022年通过生态养殖认证(附件1现代生态养猪场验收评价标准)的新建养殖场(户),经上级验收后,按其星级给予一次性补助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2022年,生态农场认证期满,对重新获得现代生态农场认证的养猪场,无论其与认证文件的星级如何,均给予每场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四)疫情净化贡献奖励标准

鼓励荔浦市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养殖场净化疫病。通过专家组检查净化1个病种的给予1万元补助,通过专家组检查净化2个病种的给予2万元补助,以此类推,每场最高奖励5万元。

(五)生猪加工流通企业贡献奖标准

凡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生猪经销加工企业称号的,按最高等级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同时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称号的给予奖励)。

五、申报原则、时限和报销时限

申报原则:自行申报。

申请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30日。

申报部门:市农业和农村局

六。申请流程

(1)获奖对象申请项目。报告期内,奖补对象应向辖区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项目核查。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乡镇干部和水产兽医站工作人员对获奖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进行核实。

(三)项目核查。乡镇人民政府对受理的项目进行汇总,在乡镇人民政府公示栏、村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市项目部审核。

(四)项目的宣传。市项目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由市项目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在报纸、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公共专栏等媒体上公布考核结果。

(5)资金分配。对通过核查且经公示无异议的农场、企业,由市项目部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再由市财政通过“一卡通”账户发送至奖补对象。

七。申请材料

(一)荔浦2022生猪生产奖励申报表(乡镇人民政府领取并填写);

(2)申请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账户信息、合同、发票、检疫证明、单据等。)根据应用内容。

政策咨询部门:荔浦农业与农村局

联系人:黄、、

电话:0773-7227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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