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乐清防疫要求

板栗饼2022-09-14  12

温州乐清发布重点场所有序开放及规范佩戴口罩防疫通告

关于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

方了[2022]12号

目前,苍南疫情持续好转,疫情社区传播风险基本清除。但国内疫情依然严峻复杂,上海、杭州、嘉兴等地均有疫情。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疫情防控常态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场所有序开放。

二。积极申报。近期一直在我国中高风险地区居住的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通过温州防疫码填写“回温预申报”,或主动到所在镇(街道)、单位、宾馆等登记。(详见附件),并积极配合当地乡镇(街道)落实卫生控制措施。隐瞒不报的,纳入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

3.暂停集会活动。并倡导实行“婚礼封闭、丧事从简、不办酒席”,提倡参加家庭聚餐的人数不超过10人。餐饮单位要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就餐人员在落实扫温州防疫码、现场测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非就餐期间正确佩戴口罩,做好餐厅通风消毒工作;自办的,必须向当地乡镇(街道)报告,落实疫情防控规定。

第四,加快疫苗接种。符合条件的市民应尽快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特别是60岁以上的老人应积极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全程接种6个月者,应尽早接种,共同构筑国家免疫屏障。

五、做好个人防护。请及时关注官方防疫信息,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坚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时刻注意个人防护。外出时需要规范佩戴口罩,积极配合扫描“温州防疫码”和量体温,养成“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健康行为。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最近的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

对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的,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并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附件:乐清市各镇(街道)疫情防控申报电话

乐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6日


关于规范佩戴口罩加强个人防护的通知

方了[2022]13号

据3月5日召开的温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自3月3日上午苍南县发现2例新冠肺炎后,温州市再无新增确诊病例。两例确诊病例在不知道病情的情况下能够第一时间戴口罩,流行病学调查中已发现病例的公共场所大部分人戴口罩。根据医学专家的研究,在公共场合,一个人戴口罩,一个人不戴口罩,有5%的感染风险。如果两个人都戴口罩,感染风险下降到1.5%;如果两个人都戴口罩,保持1m的社交距离,感染的风险降低为零。戴口罩仍然是预防新冠肺炎和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的最简单、最方便、最有效的措施。

当前,我国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上海、杭州、嘉兴等地均有疫情发生,“外防投入、内强控制”压力持续加大。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加强口罩佩戴规范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广大市民要积极提高防病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落实个人防疫措施。鼓励个人随身携带口罩,外出旅游、上班、在商店购物、前往公共封闭场所等不同场景应积极佩戴口罩。要及时更换湿的、脏的、污染的口罩,说话不摘口罩,不自行修改口罩,不随意丢弃口罩。如果在佩戴口罩的过程中出现紧绷、气短等不适,应立即前往空并取下口罩。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做好“戴口罩”等防护措施。要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动员和引导家人、邻居、亲友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时刻加强预防,共同筑起疫情防控铜墙铁壁。

三是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等公共服务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文化体育服务场所,影剧院、网吧、歌舞厅等室内封闭场所,沿街小店、理发店、餐馆等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扫(亮)温州防疫码”等措施,工作人员全程戴口罩上岗,适时与顾客沟通。要禁止未佩戴口罩的人员进入,并及时劝导场所内市民规范佩戴口罩。

四、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单位门口设置醒目、清晰的疫情防控提示,督促员工全程佩戴口罩。要加强餐食管理,采取配餐制,错时散餐。要加强对员工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确保每个员工都知道疫情防控时的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

5.当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等各种公共交通工具。正在运营的,驾驶员和乘客应当规范佩戴口罩,对未落实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的乘客及时劝导纠正,对拒不配合的,拒绝上车。应督促乘客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卫生,不在车厢内饮食。

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对于各类经营主体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公安交警、城管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做好街道、公园、广场、公交车站等场所的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劝导群众不要戴口罩聚集。

七、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主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电子显示屏、橱窗、公告栏、微信群、微信官方账号等多种方式,提醒广大群众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呼吁广大市民坚持佩戴口罩,切实营造“全民戴口罩、人人防毒”的浓厚氛围。

乐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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