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关于开展城区环境防疫消杀的通告
关于开展城区环境防疫消毒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市重点区域开展集中防疫消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毒时间:2022年4月1日晚22: 00至2022年4月2日。
二。消毒范围:封闭控制区周边、控制区及集中隔离点、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及公园、广场、火车站、汽车站、医院周边重点公共区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学校等场所自行组织同步消毒。
三。注意事项:消毒期间,请居民积极配合,关好门窗,减少外出,做好个人防护。一旦眼睛、嘴、手等肢体接触到消毒液,要用清水冲洗。
特此通知。
辽源新型冠状病毒
流行病预防和控制领导小组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