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员工第十一轮核酸检测公告
居民和朋友们:
在全体员工中开展核酸检测,是快速发现感染者,有效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的最重要手段之一。为确保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市将对全体员工进行第11轮核酸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1.全市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来人员等。).
2.市教体局按照就近原则组织尚未开学的师生参加此轮核酸检测。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应当做好采样和相关保障工作。开学时师生员工由市教体局统一安排,每天按要求取样。
3.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按照控制期的采样时间表,由医务人员进行采样。接种新冠肺炎灭活疫苗不到48小时的人将不参加此轮核酸检测。
二。时间和地点
(1)采样时间
5月1日14:00-19:00,5月2日7:00-12:00。各镇街、功能区可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适当提前或延后。
(二)采样地点
胶州市委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协调领导小组(指挥部)机场疫情防控工作部、镇、功能区、机场疫情防控工作部统一安排,在指定地点进行。详情请关注辖区发布的信息。
三。注意事项
(1)请携带居民身份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在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通知的指定时间段到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单独去采样且不用智能手机的老人,请准备好身份证,并备注上手机号码;幼儿园、中小学学生按照教育体育部门指定的时间段到附近采样点采样;对于没有身份证的孩子,家长要提前打印好学生的二维码,随身携带。
(2)请注意出行安全,添衣保暖,合理分配时间,提前安排好生产生活;同时,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采样点。居民到达采样现场后,应主动扫描“一码通(场所码)”二维码后进入采样现场进行采样,坚决做到“凡进必扫”。
(3)请严格保持前后“1米”、“3米”的距离,维护现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排队等候时不要随意更换采集通道。主动帮助老人和未成年人,讲求公德和品德,不吸烟、不聚集、不聊天,防止交叉感染。
(4)居民采样结束后,请在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规定的路径尽快离开采样点返回家中或单位。
(5)对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请及时向当地社区工作人员反映,由镇(街道)、功能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现场采样服务。按照控制期的采样时间表,医护人员会来医院对处于隔离、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进行采样。
(6)接受核酸检测是所有居民的义务。请住户、常住居民、外来人员积极配合,确保一户不落,一人不漏,各项检测都要做。
(七)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肺炎灭活疫苗的人,不能取核酸样本。如有此类情况,请及时向所在社区反映。
(八)本轮核酸检测结束后,不能为全体员工提供核酸检测依据者,不得进入超市、医院、学校、车站、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
(九)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分行业开展调查,督促和组织未完成本轮核酸检测的各行业从业人员,在采样时间内完成采样。
(10)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应积极带头完成核酸检测。
(十一)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隐瞒、谎报、伪造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从快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胶州市委协调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