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济南市部分地区继续开展核酸检测的通知
1。区域范围: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高新区、南部山区、起步区(其他区县可参照实际情况)。
二。取样时间和地点
(一)集中采样时间:
4月30日周六17:00-5月1日周日12:00。
2月1日周日17:00-5月2日周一12:00。
3月2日周一17:00-5月3日周二12:00。
居民应做好个人采样时间安排,相邻两次采样保持一定时间间隔,避免同一天重复采样。
(2)地点:在居民区、大型农贸市场、写字楼、“五小”集中区域设置采样点,由各区县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安排。
三。人员范围
(1)参与者:辖区内所有居民(包括常住居民、外来人员、临时控制区内人员)。
(2)不需要参与者:
1.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的人。
2.各级各类学校和单位的隔离点和人员,实行封闭管理。
在一些区域的核酸检测期间,封闭控制区、控制区和家庭健康监测器中的人每天进行核酸检测。
四。注意事项
(1)部分地区核酸检测期间,社区(村)加强必要的管控措施,居民完成核酸检测后领取全市统一的核酸检测贴后方可出行。各公共场所(医疗卫生机构除外)要加强入场检查,未持有有效期内核酸检测贴者禁止进入。4月30日至5月1日,核酸检测贴为八角红色,有效期至5月1日24:00;5月1日至5月2日,核酸检测贴为八角黄色,有效期至5月2日24:00;5月2日至5月3日,核酸检测贴为八角绿色,有效期至5月3日24:00。
(2)各单位的生产生活应服从当地核酸检测工作安排。
(3)这项核酸检测不收费。
(4)参加核酸检测的居民应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和“电子健康码”,按照社区(村)的统一安排,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没有身份证的人员由采样点的工作人员手工输入系统。
(5)采样前30分钟不得吸烟、饮酒或嚼口香糖;采样前2小时尽量避免进食。
(六)参加核酸检测的居民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排队,排队时保持“一米线”,采样时保持“三米线”。不要“S”形排队等候,采样站之间保持3米以上的距离。一直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采样后请立即离开,不要在采样现场长时间停留。
(七)老年人、病人、残疾人、孕妇、儿童等特殊群体应当优先抽样。对于确实行动不便的,请提前与社区(村)工作人员或其他家属联系,由流动采样人员上门采样。
(八)有发热、咳嗽等明显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请不要前往区域性核酸检测采样点。本人或其他家属向社区(村)报告后,流动采样人员会上门采样。
(IX)如果没有为该核酸测试出具书面报告,并且在取样后没有收到通知,则测试结果为阴性。
(十)我市将继续做好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请广大居民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疫情防控秩序。凡干扰、阻碍抽样检测,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谢谢您的合作!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济南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领导小组办公室(总部)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