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专项招生计划

uu游戏2022-09-14  9

关于做好江苏省2022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继续做好2022年重点大学专项招生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司发〔2022〕3号)要求,2022年, 我省将继续实施重点高校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具体包括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 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领域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2022年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不变。2022年我省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地区为:奉贤、沛县、睢宁、铜山区、贾汪区、新沂市、邳州、淮安、淮阴、洪泽、涟水、盱眙、滨海、响水、阜宁、射阳、灌云、灌南县、连云港。泰州市泰兴市、泰州市姜堰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泰州市海陵区、如皋市、海安市、句容市、丹阳市、镇江市丹徒区、镇江市润州区、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南京市溧水区。

二。应用条件

候选人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1.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所在地必须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在当地连续有3年以上户籍;

3.本人连续三年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高中就读并实际就读。

在此基础上,高校可以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三。学院和大学的特别计划

(一)招生院校和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及其他相关高校承担(名单见附件1),招生计划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2)应用方法

4月10日前,相关高校完成招生简章发布工作;4月25日前,考生完成申请;5月2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下载相关考生信息,相关设区市、县(市、区)完成对考生户籍、学籍等基本情况的审核;5月31日前,相关高校将完成对考生其他条件的审核。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拟报考高校网站,查阅招生简章,了解具体报考时间、方式和要求。

(三)填报志愿和录取

经公示无异议入选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的,视为放弃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

在我省志愿服务时,设立志愿者专栏。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考生同时符合多种招生形式(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形式填报。

四。本地特殊计划

(一)招生院校和计划

地方专项计划由部分省属高校承担(名单见附件2),招生计划数和专业详见江苏招生考试第一册(2022年招生计划特刊)。

(2)应用方法

6月20日前,相关设区市、县(市、区)已完成对符合填报当地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户籍、学籍的审核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志愿。

(三)填报志愿和录取

地方专项计划纳入本科提前批次,设置“地方专项计划”单科,实行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志愿,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无需当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平行志愿填报规则,由高校择优录取。

五、工作要求

专项计划的实施是惠及农村考生的民心工程。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合作机制,完善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真正让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受益。

(1)严格进行资格审查。

各地要建立教育、公安、乡村振兴等多部门联合审计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认真细化本地考生户籍和学籍信息审核办法。根据当地推进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的情况,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城乡划分相关标准,科学合理确定当地农村的范围,依托公安户籍系统和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审核。要严格执行专项计划的申报条件、资格审查程序和工作流程,确保考生报考信息、纸质档案和中小学生招生系统信息一致,防止资格造假。对资格有疑问的考生,要认真组织资格复审,坚决取消不符合户籍、学籍条件的考生资格。自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录取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备报考专项计划的资格。

(2)强化监督管理机制。

各地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建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将专项计划资格审查情况按考生姓名、性别、学籍、实际在校情况、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信息,分别在设区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中学、班级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要完善信访举报机制,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和《教育信访条例》,及时妥善处理各类信访。

(三)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各地要建立考生资格审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在专项计划招生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伪造、涂改、篡改、伪造户籍、学籍等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以及有违规行为的学校、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考生,视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一至三年。对违规违纪的公职人员,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直接责任者和负有领导责任者,要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4)加强政策宣传服务。

各地各中学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积极开展专项计划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让考生和家长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申请条件、招录程序、优惠政策和资格审查办法等。要多渠道开展政策咨询服务,及时解答考生疑问,鼓励符合条件的考生积极报考。

请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高中阶段教育学校。

附:1。有特殊项目的学院和大学列表

2、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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