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文成人才奖励政策兑现开始申报(年月日截止)

东方不败之暖阳2022-09-14  15

温州文成人才奖励政策兑现开始申报(2022年1月14日截止)

一、申报类别

(一)高端人才个人奖

1.声明对象

申请自主选拔或新全职引进的C类及以上人才。

2.申报条件

(1)人才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自主申报或新引进全日制;

(2)专职从事文学工作的相应人才;

(3)符合《文成县高层次人才目录(2021)》。

3.申请材料

(1)2021年人才政策单项奖申请表(附件3);

(2)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

(三)人才资格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出具的人才工作经历和专职在岗工作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6)6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

(7)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材料。

(二)高层次人才个人奖励

1.声明对象

入选市“海外精英引进计划”、市“高层次人才特别支持计划”的优秀人才、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

2.申报条件

专职从事文学工作的相应人才。

3.现金指示

以市里下发的文件为依据,按照县里的政策兑现额度。

(三)对高技能人才的个人奖励

1.声明对象

全职入选或新引进的中华技能奖、省级“杰出技能人才”、省级“顶尖技能人才”(浙江省优秀工匠、浙江省工匠)获得者,入选市“特殊支持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市“首席技师”、世界技能大赛新晋获得者、省级以上技能大赛新晋获得者。

2.申报条件

(1)人才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自主申报或新引进全日制;

(2)专职从事文学工作的相应人才。

3.申请材料

具有(一)个人奖项中的顶尖、高端人才的申报材料。

4.现金指示

自主申报考生,凭国家、省、市下发的文件,按县政策兑现。

(四)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

个人奖励

1.声明对象

私营企业从事制造工程技术、RD和设计、生产技术等领域专职专业工作的人员,为具有专职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中级职称的专业人员。

2.申报条件

(1)私营企业专职专业工作;

(2)具备相应专业领域的相应职称条件。

3.申请材料

(1)2021年人才政策单项奖申请表(附件3);

(2)申请人的身份证;

(3)职称证书(证书、评价表、证件复印件)(在省外取得相关职称的,须提供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证明,下同);

(4)用人单位出具的人才工作经历和专职专业工作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6)6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

(7)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成功申请2020年人才奖者第2、3、5、7项无需提供,第6项需提供自申请日向前计算的6个月社保或个人纳税证明材料。

(5)杰出人才奖

1.声明对象

从事专职专业工作的省级特级教师、省级“325卫生人才工程”领军人才和创新人才培养对象、高级职称人员、市名师、校长、班主任、省级教学新秀、市名医、院长、高级导游。

2.申报条件

(1)文章中与职称(荣誉)相符的专职专业工作;

(2)具备相应的职称(荣誉)条件。

3.申请材料

(1)2021年人才政策单项奖申请表(附件3);

(2)申请人的身份证;

(三)人才资格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出具的该人才2021年全职从事专业工作的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5)如果是企业人才,还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6个月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6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从申报之日向前计算);雇主的营业执照。

(六)对在企业工作的大学毕业生的奖励

1.声明对象

毕业后2年内在中小企业就业的全日制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

2.申报条件

(1)相应的全日制学位;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后2年内在小微企业从事全日制工作;

(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含)。

3.申请材料

(1)2021年人才政策单项奖申请表(附件3);

(2)申请人的身份证;

(3)全日制毕业证;

(4)用人单位出具的人才工作经历和专职在岗工作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6)1年以上社保或个人纳税证明;

(7)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注:1。五年内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https://reward.wenzhou.gov.cn/talent_mobile/或关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的“温州组委会”,点击“组委会微站”——人才云。账号与浙江政务云服务平台通用。

2.成功申请2020人才奖者,不需要填写第2、3、5项。第6项提供从申请日向前计算的一年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获奖期限已超过2年的,不再申请。

(七)在文成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奖励

1.声明对象

毕业3年内的大中专毕业生首次在文成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正常。

2.申报条件

(1)申请人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后3年内首次创业的;

(二)申请人担任申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三)企业成立于2021年1月1日之后,按时报送年度报告,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同时,每月(季度)应有正常的申报销售额。

3.申请材料

(1)2021人才创业项目奖励申请表(附件4);

(2)申请人的身份证;

(3)全日制毕业证;

(四)企业销售、纳税、年报等相关资料;

(五)企业营业执照。

(八)为学校和医院的大学毕业生提供奖励

1.声明对象

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生、在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全日制师范院校毕业生、在医院工作的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在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全日制师范院校毕业生。

2.申报条件

(1)具备相应的学历;

(2)必须在相应单位全职工作;

(3)乡镇卫生院委托生须在乡镇工作满4年。

3.申请材料

(1)2021年人才政策单项奖申请表(附件3);

(2)申请人的身份证;

(3)全日制毕业证;

(4)用人单位出具的人才工作经历和专职在岗工作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5)报考师范院校一线本科的,还需提供高考成绩属于一线本科的证明。

2019年、2020年成功申请人才奖励的人员无需提供第2、3、5项,获奖期限已超过3年的人员不再申请。

(九)创业项目奖

1.声明对象

有技术、有资金、有团队的F类或以上人才首次在温州创业不超过1年。

2.申报条件

(1)申请人符合《文成县高层次人才目录(2021)》;

(2)申请人应是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和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本人实际投入资本100万元以上);

(3)申报的创业项目应符合我县产业发展方向,与人才所从事的核心技术领域密切相关,具有由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人才组成的创业团队。,且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

3.申请材料

(1)2021人才创业项目奖励申请表(附件4);

(2)申请人的身份证;

(三)人才资格证明材料;

(四)仪器设备、科技服务、企业孵化等支出的明细清单和发票。;

(5)意向对象,提供人才项目申请表和可行性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6)已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

4.申报说明

设备、科技服务、企业孵化等支出必须经科技局认可。最终奖项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具体评审程序另行确定)。

(十)市场化人才引进奖励

1.声明对象

是我县全职引进E类及以上创新人才的机构(个人),帮扶我县新引进并入选市“领军人才创业工程”的机构(个人),受县政府委托新引进F类人才或我县急需目录人才的机构(个人)。

2.申报条件

(1)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新引进的全日制人才;

(2)引进人才符合人才目录要求;

(3)发挥吸引人才的重大作用。

3.申请材料

(1) 2021年市场化奖申请表(附件5);

(2)相关人才的身份证;

(3)相关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4)相关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5)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登记证,个人须提供身份证(护照)。

4.申报说明

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参与申报国家、省、市重大人才项目的,其市场化人才引进奖励不纳入此范围。

(11)用人单位对人才的奖励

1.声明对象

引进新动能工程师的民营企业、聘用“双院士”的用人单位、引进海外工程师和市“海外精英引进计划”海外智力项目的用人单位、新引进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民营企业、新引进2名以上全日制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的民营企业、新引进4名以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民营企业。

2.申报条件

以上人才(项目)须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

3.申请材料

(1)《2021年企事业单位人才奖申请表》(附件6);

(2)相关人才的身份证;

(3)相关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4)企业引进的,须提供与人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4.申报说明

撰写期间,入选或获得上述人才称号(荣誉)者,不享受此项特殊奖励政策。

(十二)人才平台建设

1.声明对象

省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中心、技能人才培养平台。

2.申报条件

(1)申请新平台奖励兑换的平台建设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须经省级或市级相关部门确认;

3.申请材料

(1)2021人才平台建设奖申请表(附件7);

(2)省市设站(平台)相关文件及2021年度考核文件;

(三)关于建设车站(站台)的协议;

(4)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十三)雇主的RD投资奖励

1.声明对象

新引进或自主申报入选A类、B类、C类科技创新人才的用人单位。

2.申报条件

(1)人才须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或取得资格,且仍全职从事文献工作;

(2)雇主必须有实际的RD投资。

3.申请材料

(1)2021年RD投资奖励用人单位申请表(附件8);

(二)人才资格证明材料;

(3)与人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4.申报说明

用人单位的RD投资由县科技局确定。

(十四)购房和租房补贴

随时登录“温州市人才住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http://115 . 223 . 34 . 156:9080/ext component/security/Talent _ login.jsp并点击“单位申请,跳转至政务网法人账户登录页面,输入账户密码登录”进行申报。

(十五)创新团队申请条件

按照《温州市高层次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任〔2019〕8号)执行。

(十六)其他奖励

上述15条中未提及的人才奖励,申报对象应在单独的申报声明中写明,符合“人才强县”第四十条规定。人才办根据情况另行确定。


二。申请流程

采取个人(或单位)自行申报的形式,申报对象按要求填写相应的申报表(可从文成县政府门户网站www.wencheng.gov.cn下载),经其所属单位签署意见后,将申报表(附电子版)、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所属单位公章)提交主管部门,申请日期为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

县委组织部人才科,政策咨询电话:0577-67833866。

三。相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关于建设高层次高素质发展人才绿色县的40条意见》政策对完成申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宣传等相关工作。

申报对象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准确。一经查实,建议有关部门追究责任,追回已支出的资金。

雇主分担管理服务的责任。一经查出,出具虚假证明、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用人单位将被列入人才政策申请黑名单,三年内取消人才政策资格,并报县信用管理系统备案。

一经查出,出具虚假证明、提供虚假材料的机关事业单位用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将交由县纪委、县监委等职能部门处理。

附件

1.人才资格考试参考标准

2.文成县高层次人才目录

3.2021人才政策个人奖申请表

4.2021人才创业项目奖励申请表

5.2021年度市场导向奖申请表

6.2021企事业单位领军人才奖励申请表

7.2021年度人才平台建设奖申请表

8.2021年度雇主RD投资奖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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