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房地产调控政策


2022中山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我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积极有效维护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政策,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地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根据房地产项目建设成本、施工合同金额、项目交付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资金。

二。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系数;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人才贷款的优惠支持力度;提高购买装配式建筑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优惠贷款额度;提高出租住房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支持住房公积金综合类受委托银行办理转公业务。

三。优化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机制。优化销售价格备案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允许商品房实际销售价格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网上备案。

四。优化限购区域。坚持中心城区限购政策。我市商品住宅限购区域为东街、石齐街,其中綦江新城规划范围不在限购区域内。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拥有3套及以上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限购区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五、加大购房金融支持力度。商业银行要准确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进一步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个人住房贷款的时效性,更好地满足购房人合理的住房需求。

六。优化土地供应。加大重点区域土地出让供应,合理调控土地供应规模、节奏和结构,优化土地出让价款支付时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616414.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