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旅游防疫政策(第四版)
1。移民:从我省口岸入境的,将严格实施14天的加强医学观察。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目的地为福州外来人口,点对点接机至目的地后继续7天居家医学观察;目的地在福州以外的出入境人员将被带上点对点的返程车,不得在福州停留。人员入境时,在集中隔离的第1、4、7、10、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第14天,同时采集人体、材料和环境样品。只有当检测结果为阴性时,才能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居家医学观察的第二天和第七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终止居家医学观察。在福建省境外口岸被隔离14天的入境福建人员,入境后21天内返回福州的,仍须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直至21天结束。同时,在进入福州后第一天,解除居家医学观察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高危地区进(回)榕人员:开展集中医学观察14天,医学观察第1天、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建议第3天增加一次核酸检测)。只有当检测结果为阴性时,才能解除集中医学观察。
三。中等风险区进(回)榕树者:居家医学观察14天,医学观察第1、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建议第3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只有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人才能解除家庭医学观察。
四。对中、高风险区以外的中、高风险区所在设区市的进(回)薜荔者: 7天居家医学观察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分别在第1、3、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只有当检测结果为阴性时,才能解除健康监测。
五、已发生本地病例但疫情高风险等级未调整的城市(重点关注区域)进入(返回)薜荔的人员:在绿色健康码和体温正常的基础上,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入(返回)薜荔,进行为期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第1、3、14天分别进行1次。
六。从事高危岗位的人员:外出旅游或回国前,应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和单位报告。应离岗14天以上,并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序出行或回国。
七。从其他无疫情城市进(回)榕者:健康码为绿色,体温正常,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在我市有序流动。
八。沪、吉、泉三地的进(回)榕务工人员:3月31日起,对已在上述地区居住的进(回)榕务工人员实施“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集中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1、3、3日,对3月31日前入(回)蓉且出生不满7天的,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对达到7天但未达到14天者实施家庭健康监护;如果已经超过14天,需要立即自行进行核酸检测。
九。健康管理开始时间:中高风险区及以上重点区域所在城市进(回)榕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实施时间,从榕树到达时间开始。如果已经超过14天,需要做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才能解除健康管理。
将根据最新疫情动态和风险判断调整防控政策,必要时对部分疫区来(回)人员进行升级管控,具体以市指挥部文件或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