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发布74号通告 开展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告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在新冠肺炎开展核酸检测的通知
(第74号,2022年)
为彻底排查潜在感染者,坚决有效阻断疫情扩散,切实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样时间
采样工作于5月4日上午8点开始,17点结束
二。采样对象
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来人口等。)在郑州(杭空港区除外)。
三。取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移动采样点。请居民根据社区(村)和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就近到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
四。特别通知
(1)对于未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居民,其健康代码应标为黄色代码。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我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人员做好样品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隐瞒、谎报、伪造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的人员不采集核酸样本,但必须及时向社区(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进行登记。
(4)根据社区(村)组织安排,要求居民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外来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
(5)要求居民在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进行体温检测,保持两米以上的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有效防止采样期间的交叉感染。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