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清明劳动节京津冀高速公路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
[关于2022年劳动节期间清明节及京津冀高速公路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
为确保2022年清明节、劳动节期间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2022年4月3日零时至2022年4月5日24时、4月30日零时至5月24时
1.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和《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上行驶。
二是禁止运输危险货物车辆(包括持有《危险化学品机动车在规定时间、路线运输报告凭证》、《危险化学品目录外其他危险货物机动车在规定时间、路线、速度运输报告凭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上行驶。
三、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