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

卷积定理2022-09-14  10

广州白云区关于调整部分管控区域的通告(第39号)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部分控制区域的通知(39号)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分类分批的原则,经综合研判,现将白云区部分控制区域调整公告如下:

一、20号、22号、27号、28号(横沥村横沥南街东十巷501号、22号除外)、29号、31号、33号网格区解除管制,调整为预防区

二。我区疫情划定的封控区和控制区将继续按照新冠肺炎区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动态调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型冠状病毒,广州白云区

肺炎预防和控制总部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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