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防控疫情最新文件

龙园号2022-09-14  9

内蒙古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公告〔2022〕1号

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2022]1号

近期,我国同时发生多起奥米克隆病毒散发性疫情和局部疫情,新冠肺炎新增感染者仍在高位运行。自2月以来,在我们地区的10个盟国城市中爆发了疫情。此外,随着五一假期人员流动增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确保我区五一假期人民群众安全有序出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人员严格限制出行。中高风险区所在盟市其他县(市、区)人员,非必要不出行。如果他们确实需要旅行,必须在48小时内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是严格限制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区及其所在县(市、区),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的其他县(市、区)没有必要。确实需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去人多的地方。返回前,必须主动到所在社区(嘎查村)和单位报到;到达后应积极配合境内实施相关管控措施。

三。对陆、空空口岸接触入境人员、货物和环境的高危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高危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如确需外出,必须离岗14天以上并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告。

四。严格入境人员闭环管理,严格执行入境人员“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凡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在集中隔离观察的第1、4、7、10、14天和居家隔离的第2、7天进行核酸检测。对从境外返回,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集中隔离14天的人员,必须提前向当地社区(嘎查村)报告,全部实行“7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控制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要实行集中隔离。

五、严格落实来自我国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回)境的排查控制措施。从高危地区所在县(市、区)来(回)我区(或健康代码为红色代码)的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控制措施;对从我国中等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或健康码为黄码)来(回)我区的人员实行“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控制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要实行集中隔离。

不及物动词从我国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的其他低风险县(市、区)来(回)我区的人员(旅行代码为绿色代码并标有*)需持48小时阴性核酸检测证明,在抵达后3天内进行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检测的采样间隔至少为24小时,两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在家观察),并进行7天的自我健康监测,是不必要的,也是不必要的。

七、从区外高危岗位来(回)我区工作的人员和高危岗位在我区跨盟市的外来务工人员,应提供离开工作岗位14天以上的证明,并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后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监护,不要外出或进行不必要的聚集。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护”。

八、上述低风险地区以外,来(回)我区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到达后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如果您不能在48小时内提供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您必须在抵达后的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之间的间隔至少为24小时)。

九。从区外口岸地区和区内口岸地区跨联城市来(回)的非高危岗位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到达后3天内进行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检测之间的采样间隔至少为24小时,两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在家观察),并做好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得外出或聚集。

10.凡从区外(回)来我区的人员,应在到达前或到达后12小时内向当地社区(嘎查村)、单位或宾馆报告,按规定执行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防控要求。他们在7天内不得吃饭、聚会或去人多的地方。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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