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乐安县关于对孙某某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接触者调查的公告:
2022年3月29日17时,我县接到东乡区协查通报:2022年3月29日凌晨3时54分,孙某某在福州市东乡区路口采样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10: 1混合管),孙某某单份样本经兴国县复检为阳性。孙某某及其密切接触者在我县有活动轨迹,其接触者已被控制。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的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1。阳性感染者孙某某的行程
孙某某于2022年3月29日上午9时24分驾驶(鲁Q***CK)从崇仁至符拔线至乐安县公房县综合养护中心。下车后,他把垃圾扔进了维修中心的垃圾桶,然后去了维修中心的公厕;之后在维修中心外的停车位(自己的车旁边)做饭吃饭;维修中心食堂等其他地方我没去过;12: 30离开养护中心,沿国道行驶至乐安县柳坑北高速路口。13: 00左右到达柳坑北高速路口,停车休息(我说没下车,在车上休息)。16: 45,我开车经过柳坑北高速到兴国县。
2。密切接触者1:胡某某的行程
胡某某于2022年3月29日凌晨4时17分到达东乡高速收费站采集核酸样本;之后从东乡走国道到乐安;8点左右到达乐安县瑞和物流部(在国网后面的饮料公司院内),卸货到11点左右;然后去一家一日三餐的餐厅(妇保院旁边)吃中餐,待15分钟左右;3点左右,我去了前平路的一个麻将室打麻将。17时许,在东乡区高速路口接到混检转正通知,转入一个闭环集中隔离点。3月29日21时30分,胡核酸检测结果平行样本检测(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为阴性。
3。密切接触者2:姜的行程
3月29日凌晨4时18分左右,姜在东乡高速取核酸,驾车经国道在乐安县瑞和物流公司下车(8时许),与同伴尤某某驾车到湿地公园钓鱼,10时左右到南苑饭店吃中餐(一楼入口右侧第一个包厢),13时许驾车返回瑞和物流公司。17时左右,在东乡区高速路口接到混检转正通知,运至闭环。3月29日21时30分,姜核酸检测结果平行样本检测(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为阴性。
请在上述时间段内与孙某某、秘密联系人1、秘密联系人2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乐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其所在社区(村民小组)报告,做好自身及家人的防护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接受相应的控制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立即拨打6596120,由专车送至指定医院(县人民医院)。社区(村民小组)应第一时间向新冠肺炎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落实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相关控制措施,并持续跟踪反馈相关信息,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乐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794-6669019
乐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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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福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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