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疾病控制与防疫公共卫生提示(5月4日)
近期,我国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病例,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在新冠肺炎传播的风险,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疫情防控公共卫生提示:
1。所有进入和返回德国的省外人员必须在48小时内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达后第1天和第3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是严格限制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人员返德,对从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流出的人员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分别在集中隔离第1、4、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进行核酸检测。
三。中等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人员不需要返回德国。确需回德者,需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或酒店申报,也可通过“德州公安”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智慧德州”APP自主申报。到达后,在家中进行7天的监测,分别在第1、3、7天进行核酸检测。
四、对于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近期新增感染者较多且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其他疫情风险区,参照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
5.服务保障人员、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冷链相关企业等与机场、港口入境人员或货物有直接接触的高危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外出的,应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并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3天到目的地社区(村居住地)报到。他们不应该外出或在回家时聚集。
不及物动词近期旅行的人员,请密切关注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流动轨迹信息以及疫区公布的中高风险区信息。有疫情风险的人员应立即向社区(村)、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并配合实施隔离医学观察。
七、严格限于中高风险地区和县(市、区),不得限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其他地级市县(市、区);发热患者、卫生代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感染风险排除前不要出行。
8.建议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和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九、严格执行“戴口罩、勤洗手、勤量体温、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建议符合条件的公众全程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并鼓励已完成全程免疫6个月的公众加强免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