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区鼓励创新创业载体实施房租减免条款实施细则
一、条款的内容
鼓励金山区众创空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对在孵企业和入驻团队免收3个月租金,对结合年度服务绩效考核实施减免的创新创业载体优先给予政策支持。
二。支持对象
本区众创空室、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
三。补贴标准
对于孵化企业和入驻团队减免的3个月租金,各载体根据服务表现给予运营补贴。
四。政策声明
1.减免租金政策由各类创意空室、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实施。国有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未落实租金核减的,取消市、区两级年度考核资格。
2.对于创新创业载体网上申报,需要提供:
(一)孵化企业的孵化协议或结算团队的结算协议
(2)租金减免证明
(三)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3.金山区科委结合创新创业载体年度服务绩效评价,对实施载体租金减免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载体,优先按服务绩效给予运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