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疫情防控违法有奖举报的通知(26号)
当前,国内疫情依然严峻复杂,上海、广东等地疫情仍处于高位。此外,“五一”期间人员流动频繁,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增加。为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疫情防控,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群防群控氛围,进一步织密筑牢“外防输入”防线,经研究,决定对举报违反疫情防控行为的人员予以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报内容和奖励标准
(1)未报告龙的到达(返回)。
1.报告对象:14天内从国内或国外(含港澳台)中高风险地区来(回)且未及时向街道报告并落实疫情控制措施的人员。
2.举报内容:举报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向街道举报,区防控办未掌握,未采取防控措施。
3.奖励标准:举报人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奖励红码对象每个1000元,黄码对象每个500元。
(2)未落实家庭健康管理措施。
1.报告对象:按规定需要居家健康观察(硬控)的人员。
2.举报内容:举报对象未严格执行居家健康观察相关规定,尤其是在观察期间随意外出者。
3.奖励标准:举报人提供线索,经核实,每条奖励500元。
(三)违反规定参加集会活动的。
1.报告对象:按规定需要进行日常健康监测的人员。
2.举报内容:在日常健康监测过程中,举报对象仍走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饭店、宾馆、银行、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相对封闭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奖励标准:举报人提供线索,经核实,每条奖励100元。
(四)非法接纳和销售药品。
1.举报对象:私人诊所和药店。
2.举报内容:举报对象非法治疗发热病人等。,并非法销售禁药。
3.奖励标准:举报人提供线索,经核实,每条奖励500元。
(5)报告对象被诊断为新冠肺炎阳性。
被举报对象被诊断为新冠肺炎阳性。经核实,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二。报告方法
举报人可拨打举报人所在街道热线进行举报。为便于调查和奖励,举报人应当提供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以及本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举报电话
联系信息 | 永杰街5855092(白天) 56855199(夜间) | 周浦街区86509872 | 海边55875710 | 永兴街道86917321 | 状元街道86351911 13456077329 | 姚希街区86610134 |
四。其他事项说明
1.举报人反映的线索信息必须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区防控办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2.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扰乱投诉电话或相关平台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3.对实名举报人进行奖励,匿名举报视为放弃奖励。多人举报同一人的,只奖励第一个举报人。
4.举报人负责通过拍照或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经属地街道核实确认后,由区防控办发放奖金。
5.举报人自收到奖励通知之日起,凭有效证件到区防治办领取奖金。如无特殊原因,三个月内未领取奖金,则视为自动放弃。
6.举报奖金只面向普通群众,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一律不得领取。如果网格成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异常,将给予相同标准的奖励。
本通知自5月1日至5月15日执行。将根据后续疫情动态进行调整,其他未尽事宜由区防控办进行说明。
龙湾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