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苏州政府通告

istanbul2022-09-13  5

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25号通告(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坚持核酸检测常态化筛查和监测,全体公民每三天至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根据当地安排,可以参加区域性核酸检测(社区、企业等。)按时进行,并对未参加区域核酸检测的人员进行“黄码”管理。

2.公民可凭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单位、社区、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市民可根据个人出行需求,在方便的采样点或医疗机构进行“愿尽一切可能”。

3.“两站一码头”和交通检查服务点将继续做好来(回)苏州的人、车(船)检查工作。对于14天内只有苏州境内行驶轨迹的车辆和驾驶人,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12小时内核酸检测采样证明,可不再在所有交管检测点进行核酸采样,可通行全市所有交通通道。

4.所有来(回)苏人员必须在48小时内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到目的单位、社区(村)或宾馆报到,主动登记个人疫情防控信息,配合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5.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区(村)和公共场所,坚持入口处测温验码(健康码、乘车卡),全面推行“场所码”扫码入场。

6.全面落实帮助企业脱困、防疫指导服务等各项措施,积极推动企业复工达产、服务业有序恢复营业和市场。

7.公园和开放景区实行“限流、预订、错峰”要求,按最大承载量的50%限流管理。关闭景区,博物馆、图书馆等室内文化场所,健身房、游泳池等室内体育健身场所,电影院、网吧等娱乐场所和各类酒店餐饮服务暂时关闭。麻将馆和棋牌室将继续关闭。

8.农贸(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建筑工地、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继续严把“入口关”,做好外来人员和车辆的查控等各项防疫措施。养老院、福利院等场所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

9.有序恢复各类门诊(含中医、中西医结合)日常医疗服务。零售药店恢复退热、镇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严格实名登记制度登记购买。如果发现发烧等异常症状,应立即报告。

10.坚持“非必要不召开”、“谁组织、谁负责”、“网上网下都行”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活动规模。参与者必须在48小时内携带阴性核酸检测证明。50人以上的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提前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11.普通公众,特别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应尽早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符合条件的公民应及时接种第三剂加强疫苗或进行序贯强化免疫。

12.广大市民应继续增强防范意识,主动关注国内疫情,合理安排出行,不要前往已发生疫情的地区。除非必要,建议不要网购,尤其是避免购买境外和重点疫区的商品。取快递和邮件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先消毒再重复使用。要坚持“防疫三件套”,牢记“防护六要求”。如果出现咽痛、干咳、发热、乏力、嗅觉下降等症状,立即去发热门诊,全程戴口罩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知自2022年5月6日零时起施行,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动态调整。

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苏州市新冠肺炎防疫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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