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卡的类型
优待证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伍军人优待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发放给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全国统一式样的优待证是荣誉的载体,是持证人的优待凭证。
"分发对象
武清区户籍或常住户口在武清区,退伍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①其中,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对其负有赡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②同时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察、警官和义务兵。
"申请地点
1.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的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2.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乡镇(街道)的退伍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3.非本辖区常住户口的,可凭本人常住户口证明(天津市居住证或房产证)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退伍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户籍所在地省或本市出具的优待证明。
"申请材料
1。退伍军人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复员军人身份证明,如复员证、退伍证、退伍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材料及其他需要的材料或证明。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烈士证书、因公牺牲士兵证书、病故士兵证书等。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等关系的证明。
"处理方法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人员聚集,请在工作日与乡镇(街道)退伍军人服务站电话预约,确定具体办理时间和地点。
"申请处理时间表
武清区优待证申领工作于2022年5月5日开始,2022年底前完成优待证集中申领发放工作。集中应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符合优待证申领条件、具有武清区户籍、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申领优待证。
第二阶段:为符合优待证申领条件,具有武清区户籍和武清区常住户口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以及年龄较大、生活不能自理、长期卧床不起的军队离退休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等。凡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应当办理优待证。
第三阶段:办理其他退伍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
正常实施阶段:为2022年以后退役的军人及其他新增优抚对象办理优抚证。
"政策咨询
可以咨询所在乡镇(街道)的退役军人服务站,附近的武清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或者登陆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
"武清区优惠卡办理地点及预约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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