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2022年第7号通告
7号通知 [2022年]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鉴于上海、长春、吉林等市已发布“非必要不得出城”的通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知如下:
1。加强对上海、长春、吉林等城市入境厦门人员的健康管理。
1.对已在上述城市居住的人员,3月30日后实行“7+7”,即7天集中健康管理+7天家庭健康监测。
2.对于已在上述城市居住过的人员,3月17日至29日进(退)楼者应立即向所在社区、单位或酒店报告,进行14天(7+7)家庭健康监测,前7天及每10、14天每天进行核酸检测,直至离开上述城市。前7天,除了外出做核酸检测,严格待在室内;七天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点对点出行和上班,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要参加聚会活动。外出检测时,要严格保护好自己,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选择就近的检测点。如果到达时间超过7天,将立即进行核酸检测。
二。加强对进入厦门的货车司机和乘客的服务管理。市内所有高速公路道口、国省干线为入(回)厦旅客提供免费“抗原+核酸”检测服务(持有入厦车辆通行密码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业主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上述人员在厦门进行核酸日常检查。在厦期间,上述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出行,不参加聚集活动。
对不主动申报、隐瞒、谎报逗留史等疫情相关信息,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扩散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