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司法厅遴选


2022银川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名额+条件)

银川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银川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管理规定》,银川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银川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处拟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转移阵地和地方

银川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设9级及以下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合同审查、政府应诉等工作。

二、转让对象的范围

全区行政和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统一招聘的全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三。转移人员的资格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良好的品行、突出的业绩并得到群众认可;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5日以后出生);

3.必须具有全额事业编制身份,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4.年度考核合格或以上;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转让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作在服务年限以下或者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律顾问处的干部职工应当回避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根据其他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择和调整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及资格审查、确定人选、公示及调动程序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银川市司法局网站、银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注册时间

2022年5月9日至5月13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2.注册地点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银川行政中心915室。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送到报名地点,逾期不补报。

3.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在银川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处下载并填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书并盖章,确认同意报考。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或事业单位聘用文件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最近三年的年审表复印件(加盖组织或人事主管部门印章并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近三年获奖的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考试

转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参加考试。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与拟调剂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 1。未达到3: 1比例的,经银川市司法局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资格审查贯穿于转岗的全过程。在调剂过程中,如发现调剂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和调剂岗位要求的,调剂单位将取消报考人员的调剂资格。

(三)组织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笔试结束。测试内容为:点击查看原文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拟选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如果比例中笔试成绩最后一名有重分,则一起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入选人员的政治素质、工作思路、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满分100分,不足60分的将不确定为考察人员。

3.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 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试科目。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采取一定形式的加试,决定谁进入考察环节。

4.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在银川市司法局网站公布。

5.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和面试,未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4)检查和资格审查

1.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试科目数与选调名额之差不高于2:1(含)(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测试)。考察对象名单在银川市司法局网站公布。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方式。要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和干部群众的意见。同时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三年两历一身份”等。,并征求纪检、计生等部门意见,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调动的情况。考试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调剂资格。

3.调查组根据考察情况,在综合分析评价的基础上对考察对象进行评分(满分10分),计算出各考察对象的综合得分。具体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考试总成绩+考察成绩。根据四舍五入原则,综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察结束后,将通过银川市司法局网站公布考生综合成绩。

(5)候选人的选择

综合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由市司法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报市人社局审批。

(六)公示和转让程序。

1.宣传。拟选调人选在银川市司法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移的,按规定报市编办、市人社局办理转移手续;如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转让的,取消转让资格。被调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报到(接到调动通知后20日内)的,取消调动资格。

3.在报名、考试、资格审查、考察和公示等环节中,发现有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调剂或主动放弃调剂等问题的,取消调剂资格。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程序递补。

动词 (verb的缩写)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2.从事转岗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转岗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转岗工作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转岗工作纪律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坚持转办过程中信息、过程和结果的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对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未尽事宜由银川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51-688805(银川市司法局政治部)

附件:

银川市司法局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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