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合肥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2]7号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全市建筑施工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施工现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施工人员必须全部实行闭环管理,非紧急情况不得外出。倡导劳动者清明期间不要回家祭奠。严格控制现场人员的用餐、住宿和办公聚集程度。进行日常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腹泻等症状时,应尽早主动报告。继续每周进行两次核酸检测。
二。清明节期间,胖大学、中等职业学校等寄宿制学校将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师生除非重要,否则不得外出,特别是留胖。做好师生生活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对校园后勤服务部门和人员的疫情防控管理。
三、各快递企业、外卖平台要保护好员工的日常个人防护用品,督促员工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做好运输工具的清洁和消毒工作。并且快递从业人员在取、装、运、送过程中要佩戴口罩和手套,减少投递过程中的近距离接触和交谈。出现发热、干咳、腹泻等症状时,应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各平台公司要加密快递、外卖从业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做到每周检测两次,各地政府要支持配合。
四、从高危和疫情敏感地区驾驶车辆前往化肥,注意高速公路提示和引导标志,从高速公路烟店、杨庙、龙塘、庐江、巢湖等5个专用出口,驾驶人和乘车人在临时专用停车场接受免费抗原检测和核酸检测,结果均无异常后方可离开。
五、继续严格执行地铁站乘客检查卫生守则、乘车守则,督促乘客佩戴口罩。没有智能手机的人,如老年人,将扫描他们的身份证,不再填写纸质登记表。轨道交通公司每天要严格落实消毒、通风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指导督促乘客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不及物动词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各地要切实担负起属地责任,做到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管理行业疫情防控”,对所辖行业单位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明察暗访和督导。各相关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精细扫码、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广大市民要做好自我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做好个人防护,自觉配合扫码、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必要的防疫措施。对恶意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机构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