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高安市城区实施临时静态管理的通知
5月6日,我市核酸检测发现一名阳性者。为及时全面排查疫情隐患,彻底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经高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在市区实施临时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2022年5月7日6: 00起,解散时间另行通知。
二。实施范围:高安市市区。
三、静态管理区除特种车辆、医疗车辆、民生保障车辆、应急救援车辆、应急公务车辆、军警车辆以及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和应急生产的车辆外,实行只进不出。
四、全市居民原则上不离高,不跨区域活动,城乡互动,乡镇互动,杜绝人员随意流动。那些计划从其他地方来的人将被推迟。除非必要,城市居民不聚集,也不离开他们的家。封闭区留在室内,控制区不出楼。
5.全市所有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客运班线停止运营。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全部停止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全部停课,寄宿制学校严格关闭。养老院等重点场所严格封闭管理。
不及物动词加强社会控制。静态管理区内,除公立医疗机构、加油站、6家大型超市(鹏泰雪店、鹏泰二院店、鹏泰南街店、金宏联盛朝阳店、步步高万象时代店、幸福超市瑞阳大道店)等民生必需场所外,其他经营场所一律停止营业。每户每两天允许派一人外出采购生活用品(采购实行封闭管控区域)。每次出门不超过两个小时,社区会检查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开具通行证,出门,回来就交通行证。
七、休息期间,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服从社区疫情防控安排。
八、静控区内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全面参与社区防疫工作。
九。市区各社区、村(区)严格执行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测温、查验出行守则、卫生守则、佩戴口罩、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做好网格内群众生活服务保障工作。
请居民互相告知,积极配合。对违反本通告规定,传播虚假信息,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不服从工作人员劝阻的单位和人员,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高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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