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知名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

垃圾袋2022-09-13  14

大连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怎么申请

问:如何申请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

答:

1.知名大学毕业生向雇主申请。

2.用人单位提出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各区县项目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当地市县主管部门。

3.各区、市、县项目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前将附有项目资金的申请报告报送市人社部门。

4.市人社部门将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申请材料以及用人单位和个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名单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根据公示结果,市人社局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分配方案。

学费补偿项目内容

知名高校毕业生可在我市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补偿项目,符合条件者给予每人最高5万元的资助,同等学历只能享受一次(按实际缴纳学费或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学历最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计算)。各级财政学费补助总额不得超过个人实际承担的学费金额(或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1.知名高校毕业生应是2年内国内“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以及其他有影响力的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其专业与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对应度高。所学专业与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的契合度较高,符合《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培养目录(2021)》。对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用人单位的报考人员,条件放宽至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受“双一流”高校条件限制。其他条件还需要满足。

2.今年将接受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毕业的名校毕业生申请。

3.用人单位应为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优先支持我市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各地区推荐的优秀中小企业(每个地区不超过10家),以及高层次人才、科技人才、 以及我市留学回国人员(指已获得相应国家、省市认可或资助,且应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持有企业30%及以上股份的人员)。

4.知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享受免学费政策的毕业生不享受学费补偿政策)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截至申请日当月或上月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

申请材料

下列申请材料应一式两份(内容和文字应清晰可见),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1.大连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表(同时需要Word电子版)。

2.应提交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全国高校第四轮评估结果中除“双一流高校”以外的一流学科或A类学科的毕业生)、学费收据(或学费缴纳说明)、助学贷款协议及还款记录复印件。

3.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三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记录复印件和连续缴费满一年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用人单位内部宣传资料复印件。

5.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质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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