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彭州市幼儿园收费标准(公办+普惠性民办)
一、包容性程度
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彭州市发改局彭州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公益性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彭发改发〔2014〕14号)精神,普惠性幼儿园收费统一为教育费和伙食费两项。
1。教学费用按月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取。
(1)城关示范幼儿园360元/人/月
(2)城关普通幼儿园300元/人/月
(3)镇级260元/人/月
(4)乡镇中学240元/人/月
(5)乡镇三级220元/人/月
我市常住人口中,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幼儿园就读的城乡低收入家庭子女;或烈士一级伤残军人、生活困难家庭的幼儿;孤儿(包括民间福利机构寄养的孤儿);特殊困难家庭的子女,因疾病或者意外事故影响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子女正常学业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证》的残疾儿童入园。上述类别的儿童免交学费。
2。伙食费:按月收取,每月公布账目。多退少赔,不允许盈利。
以上收费如有调整,按彭州市发改局最新通知执行。
二。私人学位
根据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成都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成发改收费〔2012〕963号)精神,民办幼儿园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合理确定,并报市物价、教育部门备案。民办幼儿园确因成本因素需要调整保教费、住宿费标准的,只能按照幼儿园秋季开园以来的“老办法、新办法”执行,新的收费标准要提前半年公示。学期内严禁提高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