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申请条件
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申请条件
1.知名高校毕业生应是2年内国内“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以及其他有影响力的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其专业与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对应度高。所学专业与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的契合度较高,符合《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培养目录(2021)》。对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用人单位的报考人员,条件放宽至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受“双一流”高校条件限制。其他条件还需要满足。
2.今年将接受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毕业的名校毕业生申请。
3.用人单位应为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优先支持我市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各地区推荐的优秀中小企业(每个地区不超过10家),以及高层次人才、科技人才、 以及我市留学回国人员(指已获得相应国家、省市认可或资助,且应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持有企业30%及以上股份的人员)。
4.知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享受免学费政策的毕业生不享受学费补偿政策)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截至申请日当月或上月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
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申请材料
下列申请材料应一式两份(内容和文字应清晰可见),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1.大连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表(同时需要Word电子版)。
2.应提交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全国高校第四轮评估结果中除“双一流高校”以外的一流学科或A类学科的毕业生)、学费收据(或学费缴纳说明)、助学贷款协议及还款记录复印件。
3.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三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记录复印件和连续缴费满一年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用人单位内部宣传资料复印件。
5.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质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