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梅州特产2022-09-13  7

内蒙古赤峰市发布新冠病毒肺炎疫情III级预警的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新冠肺炎肺炎疫情ⅲ级预警通知

2022年3月29日,巴林左奇报告1例香港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启动新冠肺炎疫情总应急响应(ⅳ级)。根据《赤峰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六版)》(赤防〔2022〕18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ⅲ级预警信息如下:

一、预警级别和开始时间

预警级别:ⅲ级。

预警期自2022年3月29日开始,预警时间自本预警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底。

二。注意事项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赤峰市官方媒体发布的案件相关信息。凡与本病例有接触史或活动轨迹重叠或重合者,应第一时间主动到所在社区(村嘎查)、单位或宾馆登记,积极配合属地做好隔离观察、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并全部纳入社区管理。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到达和返回人员的排查管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级医疗机构要强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责任制。对可疑病例,特别是发热病人,应详细询问其生活史和接触史,并及时进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他们应该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并应进行检查和隔离,以确保可疑患者不会丢失或失控。

倡导刚到我市的人员主动进行核酸检测。普通大众应尽早接种疫苗。外出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接触公共物品。坚持勤洗手、多通风、分餐、公用筷子、勤消毒等良好习惯,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果出现头痛、发热、咳嗽乏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症状,立即采取个人防护,到设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密切关注疫情风险等级动态调整信息,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求,赤峰市卫健委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预警分级,及时发布和调整预警信息。

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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