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发布54号通告:对经开区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对经济开发区部分区域实施分类管理的通知
(2022年第54期)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阻断疫情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现就经济开发区部分区域实施分类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下列区域属于封闭控制区管理范围
振兴路以东、龙兴南街以西、向梅路以南、蓝欣西路以北、经济开发区九龙办事处太平庄临时安置点部分区域实行封闭管理。
对封闭区域内的所有工作人员都分配了一个郑州健康码的红色代码,实行“区域封闭,留在室内,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核酸检测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在以下区域实施控制区域的管理
经开区振兴路、龙飞南街、向梅路以东,世昌南路以西,蓝欣路、龙兴南路以北,九龙办事处太平庄临时安置点所有区域实行控制区管理。
控制区内所有工作人员都被分配了一个红色代码到郑州卫生代码,实行“人不出区,人不聚”的管理措施。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进行。控制区内每户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安排一人在小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用品。
三。疫情防控、医疗和民生保障行业从业人员
因特定公务需要,可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工作单位证明(公章)出入封闭管控区域。
本通知分类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如有疑问,请拨打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经济开发区:0371—66777326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