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发布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潮州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鉴于全国多地和我省局部疫情的严峻形势,为全面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现将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严格贯彻执行。
一、全面加强入(回)境流动人口健康管理
(1)省内外有本地疫情的城市(包括本地病例未调整风险等级的地级市)低风险区出现潮涌的,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和绿色健康码方可出行。潮汐到来后,你将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14天进行核酸检测。
(二)对来(回)到高风险区(含参照高风险管理区)所在国(市、区、街道)的人员,有中等风险区(含参照中等风险管理区)的人员及其所在乡镇、街道(社区)的人员,要求持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和绿色健康码出行。大潮到来后,《居家隔离14》
(3)对在省内外高风险区(含参照高风险管理区)居住过的人员实行“集中隔离14天”,第1、3、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
在抵(返)潮到来之前,曾在上述疫区生活过的人员,应主动向目的地所在镇(街道)、社区(村)、单位、旅馆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应的卫生管理工作。在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建议待在家里,避免不必要的人群。()
二。全面加强社会管控
各类市场、商场、超市、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课后托管机构、景区、博物馆、餐馆、宾馆、政务服务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游艺厅)、电影院、影剧院、图书馆、棋牌室、足浴店、按摩院、洗浴中心、室内景点等封闭、半封闭场所。,应位于
潮州新型冠状病毒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