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京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规定
南京市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扣除标准
纳税人与照顾婴幼儿和3岁以下儿童有关的费用,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100%的扣除标准,也可以选择由双方扣除50%的扣除标准。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改变具体的扣除方法。
扣除方式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申报的当月扣除,也可以在申报的次月扣除;如果平时不扣工资,或者不为用人单位工作,也可以在次年汇算清缴时进行补充扣除。
比如,纳税人的孩子出生于2021年10月,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就有资格享受专项附加扣除。4月份,纳税人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用人单位,单位可以在4月份发放工资时为纳税人申报1-4月份累计的4000元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