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季度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新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31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委办〔2019〕19号)和《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大人才办〔2021〕14号)等文件,现就我区2022年第二季度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1)2022年从大连市行政区域外引进的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公司就业的,视同引进),符合紧缺人才认定条件。
(2)单位注册地为金普新区。
(三)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市教育局所属公办学校、市国资委所属国有企业、大连大学、大连民族大学由各自认定的部门和单位认定,不在我区受理范围内。
二、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才可以申请认定城市发展紧缺人才:
(1)符合《大连市城市发展人才开发目录(2021)》所列岗位条件,岗位紧缺的行业领域,应根据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的业务范围确定,在确定的行业领域内选择应聘岗位。
(2)在公司全职工作。
(三)引进的紧缺人才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三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并在公司缴纳社会保险。
(四)年龄在五十周岁以下。
(5)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引进时间一般以引进后连续缴纳社保时间为准。
三。认证程序
(1)个人申报。向个人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填写《大连市城市发展人才认定申请表》,对照《大连市城市发展人才目录(2021)》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在其申请表中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每页需加盖公章)提交至新区人才广场,原件现场查验后退回。
(3)审核公示。经审查,合格人选将在金普新区(www.dljp.gov.cn)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确认和备案。公示无异议的,新区出具认定意见,并将认定名单及相关要求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申请材料
(1)《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表》(单位盖章);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双面打印在A4纸同一面);
(3)毕业证(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在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六)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为应聘人员的聘用前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相关经历要求年限的,以入职前年限为准。博士、硕士毕业的报考人员,其学历超过岗位最低要求的,其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按学制计算)超过的时间视同相关工作年限。
(八)《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备案表》(备案表由单位统一汇总)。
动词 (verb的缩写)申报时间
2022年5月9日-20日。
不及物动词相关要求
(1)申请人根据申请材料要求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另提供《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表》和《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备案表》可编辑文档)。
(2)统一纸质资料目录。每页盖单位公章后,按顺序装订。用订书机在左侧钉两枚钉子。如果材料太厚,可以打孔线装。不要使用侧封夹,如领带夹。电子材料以纸质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形式提交(每人一份,其中《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记录表》无需扫描)。涉密人员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应以光盘形式提交。
(3)不要修改两个表格的格式和内容。短缺岗位参照《紧缺人才发展目录》填写,备案表和申请表相关信息一致。
(4)紧缺人才引进时间以引进后首次缴纳社保时间为准,精确到天。
八、人才流动备案
经认定的紧缺人才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由新区现有工作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人才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人才认定结果告知文书、一线岗位工作证明和《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备案表》等纸质和电子版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新认定的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继续执行相关政策和待遇。
联系人:于浩、胡珊
电话:87566050
投稿地址:大连市金州区金马路260号人才广场219室
附件:
1.大连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2021年)
2.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表
3.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备案。
请识别二维码查看下载附件▼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