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2022年3月29日正式开始备案。
具体规定如下:
1.纳税人与照顾婴幼儿和3岁以下儿童有关的费用,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2.父母可以选择其中一方扣除100%的扣除标准,也可以双方分别选择扣除50%的扣除标准。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改变具体的扣除方法。